程志芳
安科瑞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嘉定 201801
摘要:應急照明是工業建筑的重要安全設施,它與人們的安全和建筑物安全密切相關。當建筑物發生火災或者其他災害的時候,伴隨著電源的中斷,應急照明對人員迅速疏散,消防救援工作展開,都有著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化工生產區內,車間內各種設備錯綜復雜,甚至某些設備在緊急情況下仍需要繼續工作,這時,應急照明對于現場人員的疏散或生產中必要的操作處置都有著重要的作用。
關鍵詞:應急;照明;控制;設計
1.應急疏散照明的設計
由疏散照明的定義,應想到疏散照明系統應有疏散照明中的一般照明與疏散照明中指示(誘導)照明組成。疏散照明中的一般照明體現相關規范中對其照度值的約定,如:0.5Lx、5.0Lx的要求,而指示(誘導)照明則應能明確清晰地指示疏散路線及出口或應急出口的位置或使人們能容易看到設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消防設備。對疏散指示應急燈具的要求,除應滿足國標《消防安全標志》GB13495和《消防應急燈具》GB17945對其外型、電氣參數、圖標規定等要求外,其燈具表面亮度應在15cd/m2~30cd/m2之間。
其詳細規定內容如下:①營業廳內采用懸掛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燈時,疏散指示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m;當廳室面積較大,須裝設在頂棚上時,燈具應明裝,且距地不宜大于2.5m;室內的廣告牌、裝飾物等不應遮擋疏散指示標志燈;疏散指示標志燈的指示方向應指向較近的安全出口;②在地面設置時,宜沿疏散通道連續設置;當間斷設置時,燈光型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5.0m,蓄光自發光型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3.0m;③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標志燈具,宜設置在走道及轉角處離地面1.0m以下墻面上、柱上或地面上,且間距不應大于20m。
2.應急備用照明的設計
應急備用照明應強化當此空間正常照明電源失去后,還應能保持此空間能持續工作下去的照明。這常有兩種情態:情態之一是當正常供電照明電源故障,備用電源的投入,在人數眾多的空間的人們存在著生命的威脅,這種備用照明的負荷容量較大,持續時間長,常采用備用電網電源或設有自備發電機組電源處理,對饋電線路的型號及敷設方式也有嚴格的要求,并且要求提供的備用電源可靠;情態之二是存放重要設備的空間,如:變配電室、消防控制室等,當出現突發事件如火災,雖然此空間內停留人員,會受到生命的威脅,但為確保更多人的利益而須繼續停留于此空間下工作而設置的照明。此備用照明容量不大,持續時間不長,除可由備用獨立的電網電源、自備發電機組提供外,也可由蓄電池組來保證。對其饋電線路型號的選用及敷設方式也有嚴格的規定要求。情態一的備用照明照度值可為正常照明空間照度值的10%~50%,重要的公共建筑,如:國際會議、國際比賽體育場館等為100%。此正常照明空間的照度值可理解為此場所的實際存在的照度值;情態二的備用照明照度值為正常照明空間的照度值的100%,但此正常照明空間的照度值可理解為國標《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04所規定的照度值。
3.應急照明的電源
3.1作為應急照明的電源主要有以下幾類
來自電力網與正常電源分開的線路;應急發電機組;蓄電池組包括集中設置的、分區設置的、應急燈內自帶的蓄電池組三種形式;同時具備以上三類電源中的兩種以至三種的組合;
3.2應急照明持續照明時間的確定
通常規定疏散照明持續工作時間不宜小于30min,根據不同要求可分為30、60、180min三個檔次。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持續工作時間應視使用場所的具體要求而定。對于接自電網或發電機組的應急照明系統,其持續工作時間是容易滿足要求的;對于蓄電池供電的應急照明系統,其工作時間受到容量大小的限制,對于要求持續工作時間較長的場所不宜單獨使用蓄電池組,應考慮與發電機組配合使用;
3.3來自電網的備用電源特點和應用
這種形式應用普遍、轉換快、可靠、持續時間長。在大中城市、大中型化工廠等,往往比較容易取得這種電源。一般說,公共建筑、廠房內,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具有電網備用應急電源時,首先利用它作為應急照明電源。
3.4應急發電機組的特點和應用
電源中斷后,應急發電機組投入運行需要較長時間。經常處于后備狀態的機組,停電時自起動時間約需15S,因此只能作為疏散照明和備用照明的應急電源。而不能單獨用于安全照明。專為應急照明設置的發電機組,通常是不經濟的,也不合理。
3.5蓄電池組的特點和應用
蓄電池可靠性高,轉換迅速,能適應各類應急照明。缺點是容量小,持續時間較短,需要經常維護檢查,在重要的公共建筑、重要的地下建筑,有時和其他應急電源配合使用;在小型公共建筑,如取得電網備用電源較困難時,用蓄電池較為合算。不間斷電源裝置(UPS)是一種集中或分區集中設置的蓄電池供電方式,其各項性能指標都很高,但價格也高,一般應急照明不宜選用。但像計算機站等建筑內已有UPS,且容量能滿足要求時,可利用UPS供給本場所內的應急照明是適宜的。
3.6組合電源的應用
同時設置有兩種以至三種應急電源,當然可靠性更高,但投資更大,一般只在重要的公共建筑、高層建筑中采用。一般說,設置幾種電源是根據該建筑的生產和消防電力設施要求確定的,專為應急照明設置并不太多。
4.工廠應急燈使用及管理
消防應急照明系統主要包括事故應急照明、應急出口標志及指示燈,是在發生火災時正常照明電源切斷后,引導被困人員疏散或展開滅火救援行動而設置的。但在日常的檢查中發現,單位在消防應急燈具的選型、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存在著許多問題。應此,合理選擇應急照明系統供電控制方式、接線方式,做好日常維護工作,直接影響到消防應急照明系統作用的發揮。
4.1合理選擇應急照明系統供電控制方式
國內目前使用的應急照明系統以自帶電源獨立控制型為主,正常電源接自普通照明供電回路中,平時對應急燈蓄電池充電,當正常電源切斷時,備用電源(蓄電池)自動供電。這種形式的應急燈每個燈具內部都有變壓、穩壓、充電、逆變、蓄電池等大量的元器件,應急燈在使用、檢修、故障時電池均需充放電。
另一種是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應急燈具內無獨立電源,正常照明電源故障時,由集中供電系統供電。在這種形式的應急照明系統中,所有燈具內部復雜的電子電路被省掉了,應急照明燈具與普通的燈具無異,集中供電系統設置在專用的房間內。與自帶電源獨立控制型應急燈具相比,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應急燈具有便于集中管理、用戶自查、消防監督檢查、延長燈具壽命、提高應急疏散效能等優點,系統可靠性好、使用壽命長、維護與管理方便、系統價格低。
4.2應急燈的安裝和維護
①在工程設計中,為了方便平時維護與管理,消防應急照明按層以專用饋電回路供電;②為保證消防應急照明供電電源的可靠,有條件的應由變電所的低壓應急母線段供電,即當用柴油機組做應急電源時,只要發電機投入使用,它就有電繼續保證供電;③在火災狀態下,靠近地面的煙少、氧氣多,人疏散的本能反應是彎腰或匍匐前進,因而局部高照度照明比高位安裝帶來的均勻照度更為有效。所以應提倡低位安裝,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應急照明;④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出廠,使用前須進行20h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⑤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并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⑥做好配電線路的防火保護,暗敷時敷設在非燃燒體結構內,保護層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時穿金屬管,并在鋼管外面刷防火涂料或采用其他防火措施;線路采用防火電纜或耐火電纜、電線。
5.安科瑞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選型方案
5.1系統概述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主要由應急照明控制器、消防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消防應急燈具等幾部分組成。該套系統為安科瑞公司研發,符合國家現行的行業規范,可以滿足與AcrelEMS企業微電網管理云平臺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進行數據交換和共享。
該系統配合火災報警控制器使用時,在平時對系統內的設備進行實時的監視和控制,便于日常的管理和維護,保障系統的穩定運行。基于此保證在火災發生時,能夠準確改變消防應急標志燈具的指示方向,點亮消防應急照明燈,幫助建筑內的人群選擇逃生疏散路線,指引安全的逃生方向,保障群眾的人身安全,為各類用戶擔心的安全問題解決了后顧之憂。
5.2應用場所
適用于住宅、酒店、辦公樓、商城綜合體、醫院、隧道管廊、軌道交通、地庫、倉庫、工廠等各行業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5.3系統結構
5.4系統功能
5.4.1系統運行主界面
包含工具欄、平面展示、圖層列表、狀態欄,可以直觀的查看監控設備的運行狀態,并根據狀態欄的現實內容直接切換至故障具體位置。
5.4.2燈具配置界面
可以查看所有燈具狀態與數量。
5.4.3信息界面
可查看歷史操作、故障、事件信息、可按日期進行查詢。
5.4.4權限管理界面
主要由應急啟動、應急停止與手動火警組成,應急啟動與停止用來測試設備應急功能是否正常,手動火警測試再具體著火點下系統的啟動情況。
5.5系統硬件配置
5.5.1應急照明控制器選型
5.5.2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
5.5.3 防爆應急照明集中電源
5.5.4(化工行業)A型集中電源集中控制燈具選型
5.5.5 A型自帶電池非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設備選型
6.結語
應急照明因其所有的重要性和政策性,特別是在化工類廠房的設計中,無論是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還是在突發事件中的應急處理,應急照明系統都起到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也就受到了更多人的關注。所以,在設計它的時候,應該嚴格地執行好國家的標準和規范。同時,還要注意與實際生產相結合。多與工藝生產專業溝通,力求在實際使用中更好地發揮它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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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溫麗.應急照明系統在化工廠的典型應用.
[3]安科瑞企業微電網設計與應用手冊2022.05版.